121章 :可怕的蝼蛄

任白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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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老左右手交叉,右手半握拳,紧紧握住左手,左手微张食指在虚空中来回比划一番。当然,以他的修为,这种低级层次的防御阵法自然极易破坏。

    “古老,怎么样?”恭叔走上前,问道。

    古老轻轻舒了口气,叹道,“没想到小小的南山市居然也藏龙卧虎,此种阵法,非凝液期高手不能为也!”

    “啊,那现在您的阵法还有效果吗?”恭叔紧张的问道。

    古老点点头,眼神在茫茫的原野中扫视一番,满满的都是忧伤啊。不远处,司机揉了揉自己的屁股,正要低声咒骂一番,忽然,他见到将自己推倒在地的古老手里出现一道幽兰色的火球!司机觉得自己看错了,于是使劲揉了揉眼睛,没想到真的是火球!

    “古老,您这是?”恭叔见古老脸上杀机大起,那幽兰火球对准的方向,分明就是眼前的这对坟墓!

    “这个墓穴阴功太强,灵气太足,绝对不可以留给有心之人!”说完,火球从手上脱离,一化为二,分别在两处土坟堆上炸开,轰然两声沉闷巨响,木屑翻飞,黄土漫天,火球将两个土坟炸出两道大坑。

    恭叔不由自主的退后两步,说实话,他倒是不怕杀人,自己手里也有几十条人命,可是掘人坟墓,挫骨扬灰这种烂事,他还真的不敢做,就算是他再有勇气,也不敢直视这种丧心病狂的家伙了。

    “你们看,那是什么!”司机颤抖着右手,指着一堆黑色的小爬虫,这些爬虫是从炸烂的木棺爬出的。

    恭叔看了一眼,骂道,“少见多怪,不过是些蝼蛄罢了。”

    蝼蛄,由于烘干以后身体紧缩,六足紧抱,就像是一条趴着的小狗,一般村民都称之为土狗。蝼蛄是地里常见的昆虫,大多为黄褐色,有着两个齿形前足,不过由于前足是钝的,所以并没有什么杀伤力,在三年大灾害的时候,据说不少人还专门去地里找土狗吃。

    那司机从小在市区长大,见地上爬着这么多密密麻麻的东西,又听恭叔的话里这东西没危险性,于是好奇心大起,蹲下身来,用手抓住一只土狗,只觉得触手处一片滑腻,那小东西在手心里不停挣扎着,司机觉得好玩极了。

    “好了,没什么事就回去吧,别在这里耽误时间!”古老说道,恭叔点点头,两个正要离开枫坟墓,谁想到空旷的田野中忽然响起一声凄厉的喊叫声,让人心里一阵发毛!

    “不好,难道诈尸了!”古老忙从怀里掏出一张六吉符,不过,等他静下心来才发现,那喊声居然来自司机,只见司机屈膝跪在地上,无数个土狗肆意的在他身上爬来爬去,司机那张本来白皙的面孔此刻爬满了褐黄色的土狗,还真像电影中的僵尸复活。

    “救命啊,恭叔救我!”司机喊得撕心裂肺,显然很痛苦,恭叔忙从口袋里掏出匕首,挥动匕首就要过去救人!

    “等一下,这个甲虫有问题,绝对不是你所说的土狗!”古老手里捏着一只蝼蛄,只见蝼蛄体长三寸有余,三角形的齿前足张开着,足上的利刃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似乎就像一把开刃后的宝剑,随时能夺人性命。

    恭叔愣住了,现在他们站立的地方已经被黑压压的土狗所包围了,如果没有办法出去,估计他们就像司机一样,身上爬满这些恶心的小虫子。看到司机的下场,恭叔有些害怕的咽了口吐沫,心里咒骂着姓古的老头,都怪你个老匹夫,要不是你炸开人家坟墓,怎么惹怒这些脏东西?

    古老沉思片刻,嘴角渐渐浮出笑意,“呵呵,没想到前人栽树,却让我这后人乘凉了!”说完,右手食指中指微屈,靠近嘴唇约半寸距离,左手掌心向上靠在右拳下面,口中默念一声:

    “囚于鬼兮无妄心,八门开兮请杀神!”

    古老咒语刚说完,诡异的事情发生了,被古老刚刚用符咒毁掉的八根桃枝、八块朱砂玉石忽然凭空出现,八块玉石就像被人指挥的兵马一般,在半空中来回旋转,一阵怪风吹来,之前那八块朱砂石已经组合成为八卦图的形状,八根桃枝仿佛像八员战将,站在巨石上,威风凛然的拿着兵刃,八卦阵中厮杀声、马鸣声阵阵,就像兵马在演练一般。

    八卦阵覆盖的范围原来越大,逐渐把所有的土狗都覆盖起来,忽然,从八卦阵的死门、惊门、伤门中个出现一道白光,如同白色的闪电一样在土狗中间炸开了,三道白光发出劈啪声响,三人只觉得鼻孔中传来阵阵焦糊味道,原来这些土狗已经被白光劈开烤熟了!

    恭叔目瞪口呆的看着地上成堆的土狗尸体,然后小心的问道,“古老,这是什么阵法,怎么这么厉害?”

    古老的眼睛中爆射出一丝精芒,似乎他自己也心有余悸,“这就是那位高手所布好的八阵图,唉,没想到威力如斯,幸亏被我提前知晓,否则今日之事,恐怕我等凶多吉少。”

    古老说完,不再理会发呆的二人,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恭叔,这老头什么意思啊?”司机不解的问道。

    恭叔幽幽的叹了口气,“他的意思是,我们今天是捡了条命啊。”

    秋风拂过田野,鼻中处处都是焦糊味道,平静的原野中,如血般的夕阳下,似乎隐藏着更大的杀气。

    苏叶站在镜子前,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新衣服,他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立领休闲装,更显得身体挺拔,人也显得更精神。苏叶越看越觉得自己很帅,不但帅气,而且现在还带了一股儒雅气质,如果脸上再多颗痣,完全能冒充易小天去百家讲坛扯个淡了。

    “这衣服怎么样?”苏叶转过身,让坐在电脑桌前的燕采薇评价一二。

    苏叶一口气喝了十瓶白酒,把那个陈总佩服的不行,最后跟燕采薇的公司签订了一个亿的合作协议,那家伙还以合同为借口,试图让苏叶给他的诊金大打折扣,不过被苏叶一口气拒绝了,既然定下了原则,就该去遵守。

    一下子签到这么大的合同,燕采薇的确很感激苏叶,还有就是她也担心苏叶饮酒过量,会不会出事,所以就跟着苏叶来到他的家里,不过,除了去了四五次厕所外,似乎苏叶并没有什么不适,采薇这才放下心来。

    “难看死了,又老又土气,你怎么会喜欢这种衣服呢?”燕采薇好笑的看着一身正装的苏叶,觉得这衣服跟他性格严重背离啊。

    “怎么会土气呢?”苏叶皱眉道,“立领是我们华夏衣饰文化的精髓啊,我知道现在流行棒子国的衣服,不过这件衣服穿上去更显得大气,以后我不管去哪里都这么穿,穿出我们华夏人的堂堂正气!”

    “你这个人真是奇怪啊。”燕采薇拿着水杯,笑道,“按照你现在的收入,就算再贵的衣服你也能买得起,怎么这么喜欢别人送你这套立领呢?据我说知,这件衣服虽然是名牌,可也就几千块而已,完全不是你们这种土豪的标配嘛!”

    苏叶拉了张椅子,靠近燕采薇坐了下来,然后眼神中一片朦胧,声音变得沉重起来,“采薇,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你说吧,我听着。”采薇左手托着下巴,美眸流转,作出很专注的样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