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三十四章 小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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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易倒是不太可能会因为第一次见面就留下什么样的好感,只是因为有着上一世的记忆,所以才会有一点点不同罢了,但是现在既然没有看到对方,肖易虽然会有一点遗憾,但是也不会太放在心里。稍微遗憾了一下之后,肖易就收拾了心情继续的向着回去的方向走去。

    易氏酒店还是很会选择酒店环境的,因为外滩一直都是天海比较热闹的一些地方,而且环境也算是不错。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易玲珑就想要将易氏酒店在天海的位置放在这里,等以后是自己过来居住还是为了吸引其他客人,这都算是一个好去处。而天海这边的情况谁都清楚,作为四个直辖市之一,想要在外滩找一个大的地方来修建酒店还真的不算是简单的事情。

    不过好在的是,那个时候易氏已经有了足够的规模,再加上为了政绩很多人都会做一些事情的,所以最后易氏倒是成功的将地拿了下来。而在易氏酒店开始营业之后,不知道是因为外滩确实有很多人喜欢还是为了跟易氏拉上一点的关系,所以在易氏酒店开张之后,陆续的也有一些酒店或者餐厅在这里开业。到了最后,在易氏酒店附近反倒是凝聚了一大批高档的酒店餐厅,这样的情况还是蛮有趣的。

    不过对于这些改变肖易倒是不太在意,反正天海这边肖易原本就过来的很少,再加上也没有多少人想要跟易氏酒店争什么。附近的酒店还是很和气的,这样一来肖易倒是不会去操什么闲心。

    肖易这边倒是放下心来。但是事情往往就是这么有趣,肖易不去找对方了,对方就会自然而然的来到肖易的面前。

    在肖易一行人即将到回到酒店的时候,易五的眼神猛地一亮,然后对着一边的肖易说道:“少爷,您看,那是不是咱们刚刚遇到的那位小姐!”在这个时候,小姐这个词还是褒义词的。

    听到易五的声音。顺着易五所指的方向看去,还别说,那还真是金莎。只不过现在对方的情况貌似不算很好,金莎跟着另外一个女孩在一起,但是在他们的面前站着一个手捧着鲜花的二十多岁的青年,他现在正在跟金沙说着什么。但是金莎的表情却有点郁闷,一直在推迟着什么。

    看到这个情况。肖易的眼神稍微亮了一下。虽然他自己已经收拾了心情,但是现在能够看到金莎,肖易的心情确实会稍微好一点。而且看样子现在金莎她们好像遇到了什么麻烦,所以肖易干脆对着138看書網道:“走,咱们过去看看!”

    还没走近,肖易就听到了金莎的声音:“何少爷。这么漂亮的花素素真的有点担待不起呢!”

    还别说,青年手中拿着的花还真不是一般的花,竟然是玫瑰之中的蓝色妖姬。说起蓝色妖姬应该有很多人知道,这种蓝色的玫瑰花确实看起来比红色的玫瑰有着深一层的诱人。

    “蓝色妖姬”最早荷兰是一种加工花卉。它是用一种对人体害的染色剂和助染剂调合成着色剂,等白玫瑰(或白月季到花期时。开始用染料浇灌花卉,让花像吸水一样。将色剂吸入进行染色。据花卉专家介绍,目前世界上极少有自然生长的蓝色玫瑰花,现在市场上出售的“蓝色妖姬”都是人工染色后的产物。比较正规的“蓝色妖姬”是在花卉的成长期开始染色,颜色能均匀地附着在花瓣上,看上去比较自然;部分商贩直接将普通的白玫瑰花采摘后染成蓝色,颜色不自然,也容易掉色。

    而且每一种花根据花相本身的价格也不尽相同,但是看着青年手中捧着的蓝色妖姬,甚至每一朵上面还均匀的撒着晶亮的亮粉,这样的花相一看也就知道价格不会太低,如果肖易没有估计错误的话,这样的每一朵花差不多都需要两百块钱。现在对方手中可不是只有几朵,而是有一大捧将近二十多的数量,这样一捧花差不多也就需要好几千块钱。

    现在的几千块钱跟后世的几千还是有一点差别的,可以说为了让金莎开心,青年还真的费尽了心思。尤其是现在的蓝色妖姬有着一种清纯的爱和敦厚善良说法。所以看到花朵的时候,青年有什么心思,估计金莎自己倒是可以感觉出来的。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金莎才加要拒绝。

    而听到金莎拒绝,青年也没有太大的惊讶,反而看着金莎的面容,略显陶醉的说道:“自古好鞍配好马,宝剑配英雄,鲜花自然是要配美女的。素素,在我眼里,你比我手里的这些颜色妖姬还要绚丽很多,所以这些鲜花配上你正好合适!”

    想要当花花大少,如果不会说话是绝对不行的,青年当然很会说话,尤其是在跟女孩子的时候,他知道应该要说什么哄女孩子。不管以后会怎么对待女孩子,但是在一开始的时候,他都是会捡着好听的说,这些话他都已经说习惯了,所以现在自然也是张口就来。

    听到青年的话,金莎倒是没有被对方的甜言蜜语骗到,还是继续的推辞道:“何少爷,您真的太夸奖了。素素自问是没有办法跟鲜花相比的,而且我觉得这些美丽的鲜花,一旦将他们摘取下来,它们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会枯萎,所以我加喜欢长在土地里面的鲜花!”

    其实这不光是金莎喜欢鲜花的地点,她也是通过鲜花跟面前的青年说出她对青年的拒绝。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是我也知道你的性格,一旦得到了我之后,就像是被摘离土地的鲜花一样。鲜花会枯萎,而过了鲜感之后,你也会厌烦的。

    要说金莎对于面前青年的追求还真的有点奈,如果是一般人的话,直接拒绝就好,但是可惜的是,对方并不是普通人。如果她直接拒绝的话,之后引起对方剧烈的反,对她并不是一个好结果,她现在能做的也只能通过一点一滴的来拒绝对方,然后好让他死心。

    不过在心中,金莎还真的苦笑了一下。也不知道是偶然遇到的还是对付一直都知道她的形成,在节目录制完成之后,她并没有主动的跟着剧组回到电视台,反而是留在了外滩这里。

    金莎一直很喜欢外滩这边的风景,以前的时候就喜欢跟着小伙伴们到外滩这里玩,但是从长大了之后,尤其是到了电视台之后,她主动来到外滩的机会已经很少,现在有这么一个机会,而且下午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工作,金莎就想要在这里游玩一下,也算是放松一下心情。

    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面前的青年竟然跟着赶了过来。面前青年的身份金莎知道,是实力一位领导的侄子,虽然是侄子,但是拿出来之后依然也是一个了不得的身份。别的不说,就算是在电视台的时候,台长也不太好得罪对方,这就可以看到对方的身份给他带来的便利。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青年很喜欢有事没事的时候就到电视台去逛逛。他自然不是电视台的人,之所以到电视台还是因为猎艳,不管哪里的电视台,一个电视台之中永远都是拥有美女资源最多的地方之一,所以这里也成为了一些二代们猎艳的最理想的地方。面前的青年自然也不例外,而且他的手段也很不一般,在电视台之中成功了很多次。可以说只要是对方中意的女人,最后都没有不成功的。

    但是这些对于金莎来说还真的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她并没有跟对方有什么交集的地方,而且她本人也不太愿意为了自己以后的路去换什么东西,这一点她是绝对不愿意的,所以她也没有什么想法。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对方突然将目光放在了她的身上。

    从一开始的死缠烂打,然后开始了猛烈的进攻,这让金莎有点不厌其烦。金莎不是不想去谈恋爱,她的心中还是对于恋爱有隐隐期待的,作为十七八岁的少女,估计还真没有几个不憧憬恋爱的,估计每个少女心中都希望自己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吧。这就像是每个少年,在一定的时间之内都会有春梦出现一样,谁都避免不了的。

    但是金莎想要的是一个专一的恋爱,如果可以的话,她想要跟对方相舒一声,而不是像青年那种为了寻欢作乐而发起的恋爱。并且她知道自己的本身能力,青年对她也只是一种征服的**,对方压根就没有想过他们的未来。将自己交给这样的一个人手中,这本身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不负责。所以金莎当然加不愿意跟对方接触,一般的情况下都是对方找她的时候,她会匆匆的结束话题。原本金莎以为,用这样的做法可以摆脱青年,但是她错误的估计了一位在猎艳时候的花花大少的耐心,所以才会有今天的事情。

    虽然不想跟对方有太大的接触,但是因为对方身份的原因,她也不好不虚与委蛇,直接拒绝是不太好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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